2002年時的電力改革打破了原國家電力公司集發、輸、配、售為一體,垂直運營、高度集中的格局。在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長周大地看來,2002年時的電改緩解了經濟快速發展中存在的電力短缺問題。
而關于此次電改,周大地認為,其更強調系統優化,在調度優化的前提下,又要發揮市場積極作用,“市場的作用遠遠更重要”。
新電改方案指出,在進一步完善政企分開、廠網分開、主輔分開的基礎上,按照管住中間、放開兩頭的體制架構,有序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,有序向社會資本開放配售電業務,有序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。
“電改的最大驅動力就是管住中間、放開兩頭,最大的方向就是市場化。”航禹太陽能執行董事丁文磊表示。
“中間就是電網環節,將輸配電價監管起來,而兩端則多買多賣。”國家電網研究院副總工程師白建華接受媒體采訪時這樣講道。
按照新電改要求,電網企業運營模式將有所改變和規范。電網企業不再以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價差作為收入來源,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,確保電網企業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收益水平,規范電網企業投資和資產管理行為